第9章 红绒尸骨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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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本相册被缓缓推到我面前,牛皮纸的沙沙声在暴雨的背景音里显得格外干燥、脆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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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开最后那层粗糙的包装,露出来的是一抹令人心惊的猩红。

那是一本大开面的相册,封面包裹着一层厚实的天鹅绒,曾经或许是鲜艳的酒红,但在南洋湿热的空气里浸淫了三十年,如今已经氧化成了某种接近凝固血液的暗褐色。

绒面上没有任何烫金的字样,只有一个个被手指长期摩挲后留下的、倒伏的光斑,像是一块被无数人抚摸过的墓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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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爷的手指在那层绒面上停顿了许久,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。

他没有立刻翻开,像是在确认某种封印是否完好。

空气里那股霉味更重了,混合着相纸特有的银盐气味,像是一扇通往旧地窖的门被突然打开。

第一页翻开,没有预想中的大合照,只有一张单人像。

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,黑白颗粒细腻得惊人。

那是一个站在后台化妆镜前的侧影。

镜前灯的强光打在那个人的脸上,将轮廓切割得如同象牙雕塑般锋利。

那人正微微仰着头,手里拿着一支眉笔,眼神却透过镜子的反光,直直地刺向镜头。

那是一种混合了挑衅、自恋与无限期许的眼神,仿佛笃定这个世界就是为了等待她的登场而存在的。

那是阿乐。

不是此刻躺在床上那堆枯朽的烂肉,也不是一具需要依靠药物维持人形的皮囊。

照片里的她,皮肤紧致得像是一层上好的绸缎,眼角的线条飞扬跋扈,嘴唇微微张开,似乎下一秒就要吐出什么刻薄又迷人的句子。

她美得甚至带有某种侵略性,那种生命力透过泛黄的相纸扑面而来,烫得人眼眶发热。

“我想给她拍张好的,一直在找光。”少爷的手指轻轻滑过照片边缘,“那天她在试那个《贵妃醉酒》的妆,我刚举起相机,她就看过来了。她说,‘少爷,别拍了,省点胶卷拍拍你的大好河山吧’。我没听,按了快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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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顿了顿,指尖停在照片旁边的空白处。那里空荡荡的,只有岁月的黄斑。

“本来这里该有张合照的。”他的声音里没有波澜,像是在陈述一个早已接受的事实,“那天我也穿了戏服,想跟她凑一对。但她说不吉利。她说两个人要是拍进了同一张相纸里,魂就被锁在一块儿了,将来要是分开,撕照片就是撕魂,太疼。我当时笑她迷信,现在想想,她是怕连累我。她想让我干干净净地来,干干净净地走,别在胶片上留下什么洗不掉的污点。”

翻过一页,那种令人窒息的惊艳感稍稍退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庞杂、混乱的众生相。

这本相册像是一个微缩的地下王国,收容了所有被阳光遗弃的幽灵。

“来,阿蓝,看看这帮孤魂野鬼。”

照片背景是那种典型的九十年代歌舞厅,霓虹灯管弯弯曲曲地拼出“大世界”三个汉字,底下是一排穿着戏服的人。

不是那种西式的亮片裙,而是插着靠旗、穿着蟒袍,却露着大腿的怪样子。

“这是十年前,大概九五、九六年的样子。那时候南洋这块地界,邪门得很。内地刚开放没多少年,有钱人跟蝗虫似的往外跑,台湾的、香港的、还有刚富起来的大陆客,一船一船地来芭提雅找乐子。这边的老板精啊,一看是中国客,立马把原来的那些麦当娜、梦露都撤了,说要搞‘中华文化’。文化个屁,就是把京剧、越剧那些行头扒下来,套在人妖身上,唱两句《贵妃醉酒》,再撩个大腿,这就叫文化了。”

少爷点了点照片最中间那个,“你看这个,这个叫‘贵妃’。福建人,偷渡过来的。在老家是唱高甲戏的,正经坐科出身。来了这边,老板让他唱黄色小调,他不肯。老板就饿着他,饿了三天,给了一碗猪脚饭。他吃完饭,抹抹嘴,上台就唱了首《十八摸》。唱得那个好啊,身段那个软啊,把台下几个温州老板看得眼珠子都直了。下了台,他蹲在后门口吐,吐完了跟我要烟抽。他说:‘少爷,我这辈子算是把祖师爷的脸都丢尽了。’我说你活着就行,祖师爷又不给你饭吃。后来他跟了个烂赌鬼,把攒的钱全输光了,最后是在湄南河里捞上来的,泡得像个发面馒头。”

翻过一页,是一张黑白的抓拍。

一个瘦得像猴一样的男孩子,穿着那种老式的两道杠背心,蹲在路边吃一碗汤粉。他脚边放着一个书包,还有一双用报纸包着的红色高跟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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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是小林。那年才十六,还在读华校。白天是好学生,戴个眼镜,斯斯文文的。晚上放了学,跑到场子里,把眼镜一摘,高跟鞋一穿,就成了‘林妹妹’。他跟我说,他想攒钱去新加坡读会计,说只要拿到那个什么证,就能去大公司坐写字楼,不用再被人摸屁股了。这孩子省啊,一碗粉都要分两顿吃。那双高跟鞋是他妈留下的遗物,跟都断了,他舍不得买新的,用胶布缠了一圈又一圈。后来呢?呵,后来有个船员看上他了,说带他去新加坡。他高兴坏了,背着书包就跟着走了。结果被人卖到了渔船上,供那帮渔民玩了一年。回来的时候,人已经废了。书包没了,高跟鞋也没了。他开始打针,打那种最便宜的激素,把自己催得像个气球。他说:‘少爷,我不学会计了,那账太难算了,还是算算怎么死比较快吧。’死的时候才十九岁,打针打死的,血管硬得针头都扎不进去。”

少爷一边说,一边翻。每一页都是一个人,每一张脸都是一个故事。照片越来越多,像是一条流淌着脂粉与泪水的河流。

有一个在后台给孩子喂奶的男人——那是个被遗弃的混血婴儿,他捡回来养,用还没卸掉的长指甲小心翼翼地托着奶瓶,那画面诡异又圣洁,像一尊涂脂抹粉的男观音;有一个在街头卖炒粿条的小贩,妆容精致得像个妖精,手里却熟练地颠着沉重的大铁锅,胳膊上全是热油烫出的疤痕,他用这些疤痕换来了供养家里三个弟弟读书的学费;还有两个躲在后台幕布后面接吻的年轻男孩,一个穿着女装,一个穿着男装,眼神里透着一种末日般的决绝,仿佛这一吻之后就是洪水滔天。

“这个,卖炒粿条的阿财。为了供三个弟弟读书,把自己阉了进宫(进人妖场子)。弟弟们出息了,嫌他脏,不认他。他就在街头炒粉,一边炒一边哭,眼泪掉进锅里,那粉特别咸。”

“这个,‘大姐头’。其实是个男的,但在后台比谁都像妈。捡了个不知道谁扔的野种,天天抱在怀里喂奶粉。那孩子长大了,偷了他的钱跑了,他气得脑溢血,瘫在床上,还得靠阿乐那帮老伙计轮流去给他翻身。”

少爷的手指略过了刚才那几页,翻到了一张黑乎乎的照片。

那是在停电的后台拍的,几根蜡烛的光照着一张涂满了白粉的脸,那张脸正在笑,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,手里还抓着一只死老鼠。

“这是‘疯猫’。本来是个好好的大学生,学建筑的。九七年那会儿,金融风暴,家里破产了,老爹跳了楼。他跑来南洋躲债,结果被人骗进了地下斗兽场。不是那种斗鸡斗狗,是让人跟人打,穿着比基尼打。他打赢了,老板赏他一口饭;打输了,就得去陪那些赢了钱的赌客。他后来疯了,觉得自己是只猫。不上台的时候,他就蹲在房梁上,谁叫都不下来。抓老鼠吃,生吃。他说老鼠肉是甜的,比人肉干净。前年死在下水道里,被人发现的时候,尸体都被真老鼠啃得差不多了。”

少爷的手指停在了一张照片上。那是一张侧影,一个年轻人靠在后台的柱子上,手里拿着一本破破烂烂的书。

“这是阿文,文青,喜欢写诗。写的都是些狗屁不通的句子,什么‘我的灵魂是湿的’,‘月亮是烂掉的橘子’。他跟个法国游客谈恋爱,那个法国人说带他去巴黎出版诗集,他信了,把自己攒的钱全给了那法国人,让人家去买机票,结果那法国人拿了钱就消失了。阿文在机场等了三天三夜,回来后把诗稿全烧了。现在在唐人街卖猪肉,杀猪的手法比谁都利索。”

再翻,是一张让人看着心里发毛的照片。

一个男人,胖,很胖,肚子像口锅一样扣在身上。他全身上下挂满了佛牌,脖子上、手腕上,甚至腰带上,叮叮当当挂了几十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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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‘佛爷’。信佛信魔怔了。他觉得自个儿这辈子投错胎、做人妖是遭报应,所以拼命求神拜佛。他养小鬼,供古曼童,每个月赚的钱全拿去买这些泥塑木雕。他跟那些小鬼说话,问它们:‘爸爸下辈子能投个女胎不?’、‘爸爸什么时候能发财?’。后来有一次,后台失火。大家都往外跑,就他往里冲,去抢他那些佛牌。火灭了,人也熟了。手里还死死攥着个被烧焦的古曼童。你说这佛祖要是真有灵,怎么就不拉他一把呢?”

少爷叹了口气,翻到一张彩色的。色彩很艳,是个婚礼现场。

新娘穿着洁白的婚纱,头纱盖着脸,手里捧着花。旁边的新郎是个只有半截身子的残疾人,坐在轮椅上。

“这是‘小蝴蝶’。咱们这儿最渴望结婚的一个。他每回谈恋爱,都跟人说:‘你要娶我啊,一定要娶我啊。’谈了十几个,没一个成的。最后这个是个越战老兵,两条腿都被炸没了,靠卖私烟过日子。小蝴蝶不嫌弃,说只要是个男人,只要肯给他戴戒指,他就嫁。这场婚礼是我们给办的,就在金粉楼的大堂。那是小蝴蝶这辈子最美的一天。可惜啊,好景不长。那老兵是个变态,没了腿,就在床上折磨人。他拿烟头烫小蝴蝶,拿皮带抽。小蝴蝶忍着,不敢跑,半年之后,小蝴蝶死在床上,是被活活掐死的。那老兵说:‘我不想活了,但我舍不得他,带他一起走。’”

下一页,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出现在我眼前,穿着大人的高跟鞋,抹着鲜红的口红,正对着镜头比划着兰花指。

眼神里透着一种令人心碎的早熟和妩媚。

“这是‘小九’。是在后台长大的孩子。他妈是个舞女,生下他就跑了。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。这帮人妖姐姐们疼他,但也不懂怎么教,就教他怎么化妆,怎么抛媚眼,怎么讨好男人。小九聪明,一学就会。八岁就能上台替人走场。我们都说这孩子废了,这么小就入了道。果然,十二岁那年,他被一个恋童癖的外国老头带走了。那老头给了班主一笔钱,说是带去美国收养。那是收养吗?那是当玩物养。五年后,小九回来了。一个人回来的。带着一身的艾滋病。他才十七岁啊,瘦得像把柴火。他回来找我们,说:‘我想死在家里。’他在后台的角落里躺了三个月,最后烂得连骨头都黑了。”

“还有这个,‘哑巴’。真哑巴,不会说话。但他耳朵好使,会弹琴。什么曲子他听一遍就能弹出来。他在场子里弹钢琴,弹得那个悲啊,能把客人的眼泪都弹出来。有个日本客人看上他的手艺,想带他去日本演出。但他不走。为什么?因为他守着一个人。守着那个‘贵妃’。贵妃疯的时候,哑巴就给他弹琴听。贵妃死了,哑巴就不弹了。他把钢琴盖子一合,拿锤子把自己的手指头一根根砸断了。他说——他在纸上写的:‘知音死了,留着手也没用。’”

少爷翻过一页,是一张两个人的合影。

两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年轻人,穿着一样的衣服,留着一样的发型,甚至连脸上的妆都一样。

“‘双生花’。不是亲兄弟,是在路边捡来的两个孤儿。他们发誓要活成一个人。你吃一口,我也吃一口;你挨一刀,我也给自己划一刀。他们在台上表演‘镜子舞’,那默契,神了。后来,其中一个得了肺结核,死了。活着的那个,就疯了。他开始对着镜子说话,对着空气喂饭。他觉得那个死的还在。他在自己的半边脸上画男妆,半边脸画女妆,说这样他们俩就永远在一起了。最后,他在那个死的忌日,把那面大镜子砸碎,用玻璃片割了喉咙。血流了一地,把那些玻璃片都染红了。”

翻着翻着,少爷的手停了下来。那一页夹着一张硫酸纸。

“接下来的这个,你得仔细看。这是个真角儿,也是个真冤孽。”

揭开那层朦胧的纸,露出一张令人屏息的照片。

那是一个极其俊美的年轻男人。

他没有穿戏服,也没有穿那些暴露的亮片裙。

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,袖口卷到手肘,坐在一张藤椅上。

他手里拿着一把折扇,扇面上画着几竿墨竹。

他的脸轮廓深邃,却又带着东方的温润,鼻梁挺直,眉眼间自带一段风流态度。

他不需要浓妆艳抹,甚至不需要女性化的修饰,他就坐在那里,身上那种雌雄莫辨的贵气就足以压倒整本相册里的庸脂俗粉。

他看起来不像是流落风尘的戏子,倒像是哪个没落皇族流落民间的世子,像极了那个演溥仪的尊龙,清冷、高贵,却多了一份易碎的凄凉。

“他叫阿笙。不知道哪儿人,他从来不说。他一来,整个芭提雅的场子都震了。不用化妆,往那一坐就是风景。他唱昆曲,嗓子那个亮啊,像冰碴子掉进玉盘里。台下那些暴发户,平时吆五喝六的,他一开口,全老实了。那时候有个山西的煤老板,想出一百万包他一个月。阿笙看都不看一眼,把那老板的名片扔进了痰盂里。”

照片旁边还有个人。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,蹲在阿笙面前,一脸的痴迷。

“这是汉斯。德国医生。来这边做义工的。他在台下听了一场,魂就丢了。他不懂中文,也不懂昆曲,但他懂阿笙。他说阿笙是‘东方的夜莺’,是被困在泥潭里的天使。他天天往后台跑,不送钱,送书,送唱片,送他从德国带回来的巧克力。阿笙一开始不理他,觉得他是贪图身子。后来有一次,阿笙发高烧,烧得人事不省。汉斯衣不解带地守了他三天三夜,给他喂水喂药,还给他读德语诗。阿笙醒了,让汉斯把折扇拿给他,拿给他他又不接,叫汉斯握在手里,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。”

少爷指了指下一张。两人在海边,汉斯在吹口琴,阿笙靠着他,闭着眼听。

“他们好上了,真好。那时候上芭提雅街头一问,不知道神仙眷侣这个词的,都知道他俩。汉斯教阿笙德语,阿笙教汉斯唱戏。那段时间,阿笙脸上的粉都薄了,整个人透着股活气。汉斯说要带他走,回柏林。说那边有最好的剧院,阿笙可以去那儿唱,不用再给这些酒鬼唱。阿笙高兴啊,把积蓄都散了,连那套最宝贝的点翠头面都送给了刚入行的小师弟。他说:‘我要去柏林了,我要干干净净地去,这些东西带着晦气。’”

“船票都买好了。那天早上,阿笙穿得整整齐齐,提着个小箱子去码头。汉斯因为签证手续不一样,得走另一个通道,先上了船。阿笙在后面排队。眼看着就要到关口了,出事了。”

少爷点了根烟,没抽,就让它烧着。

“那个戏班的班主,姓黄,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杂种。阿笙是棵摇钱树,他能放?他早就买通了警察。阿笙刚把护照递过去,警察就从他箱子夹层里搜出一包白粉。栽赃,明摆着的栽赃。但在那时候,这就是死罪,至少也是个无期。”

“阿笙被按在地上,脸贴着水泥地。他拼命抬头看那艘船。船已经开动了,汽笛声呜呜地响。他喊不出声,嘴里全是泥。他只能看着那艘船越来越远,看着汉斯消失在海平线上。他知道,汉斯在船上等他,在香港等他,在柏林等他。但他去不了了。”

“汉斯呢?”我问。

“汉斯发电报回来问,班主让人回信,说阿笙反悔了,跟个有钱人跑了。汉斯不信,要回来找。班主让人给汉斯寄了一张照片,阿笙跟个老男人搂在一起。汉斯绝望了,回了德国。听说后来终身未娶,如今也不知道人在哪里,是死是活。”

“阿笙呢?”

“阿笙被抓回来,关在地下室。班主打他,饿他,还给他打那种给种猪催情的针,把他扔进那种几十块钱一次的低等窑子。阿笙疯了。真疯了。他不接客,见人就咬。后来他开始吞鸦片。只有抽那玩意儿的时候,他才不闹,坐在那儿傻笑,说看见汉斯来接他了,说看见柏林的雪了。”

少爷翻到最后一张。阿笙躺在草席上,瘦得只剩一把骨头,怀里抱着把烂扇子。

“这是他走那天。我去送饭,他拉着我的手,力气大得吓人。他问我:‘少爷,汉斯是不是迷路了?海上海风大,他会不会冷?’我说不会,他在柏林等你呢。阿笙笑了,说:‘那我不去了。我脏了。汉斯爱干净,我有梅毒,有烟瘾,身上还有臭味。我去见他,他该嫌弃了。’”

“当晚,他吞了金。吞的是他早年藏在牙缝里的一颗金牙和汉斯给他的金戒指,他那一嘴好牙全被打烂了,就剩这一颗金的。他把它硬生生拔下来,吞进了肚子里。金子重啊,坠破了肠子。死的时候,血从嘴里往外涌,但他脸上是笑着的。真的,笑着的。那是解脱。我们几个老朋友,给他收了尸”

少爷合上相册,烟灰掉在裤子上,他拍了拍。

“阿蓝,你问我这照片里的人怎么都这么惨?没别的,这就是命。老天爷给你一张好脸,给你一副好嗓子,给你一段好姻缘,就是为了在最后关头,当着你的面,啪叽一下,摔个稀碎。让你听个响。”

我看着那本相册,心里堵得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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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以前的呢?二十年、三十年前,更久远的的那些人呢?”我问。

少爷看了我一眼,眼神凉凉的。

“三十年前?阿蓝,你以为这是拍电影呢,还有上下集?这地方是个磨盘,转了一圈又一圈,磨出来的豆腐渣都是一个味儿。三十年前的人,跟这照片里的人啊,没区别。只不过那时候唱的是《霸王别姬》,后来唱《泰坦尼克号》。那时候吞鸦片,后来打海洛因。那时候想去香港,后来想去柏林。本质上,都是一群被困在笼子里的鸟,撞得头破血流,最后烂在泥地里当肥料,冇区别啦。”

他把相册往我怀里一推。

“拿着吧。我不看了,看多了脑袋疼。这里面没有新鲜事,只有死人,和还没死透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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